宁波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宁波刑事律师

“若发生争议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

时间:2025-02-22|栏目:宁波刑事律师|
如果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可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来处理,决定由有管辖权的法院来管理;如果是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法院起诉,且都有管辖权的,则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吉林时政网 黄冈新闻网 河北汽车网 邯郸新闻网 国内新闻网 中国动态网 头条新闻网 法制新闻网 教育新闻网 银行保险网 时事观察网 产业经济网 港澳新闻网 廊坊新闻网 社会民生网 证券新闻网 厦门时政网 国内国际新闻网 武夷新闻网 晋城新闻网 吉林资讯网 滁州民生网 芜湖新闻网 铜陵民生网 淮北新闻网 池州新闻网 宿松新闻网 国际资讯网 武汉新闻网 黄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