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领养孩子是否可行?
时间:2025-02-27|栏目:宁波刑事律师|
领养孩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是双方自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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