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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户的赠与房产,撤销权行使的时限是怎样的

时间:2025-02-22|栏目:宁波刑事律师|
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赠与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超过一年的,赠与人的撤销权消灭,不能行使赠与的撤销权。《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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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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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当然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有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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